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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關係企業集團以本身名義委由總管理處人員統籌報關應申設報關業
公發布日: 民國 89 年 07 月 03 日
發文字號: 台財關第0890035522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關務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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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等9家○○集團所屬關係企業,申請以其本身名義委由總管理處人員統籌辦理報關事宜,核與現行規定不符,應依報關行設置管理辦法(編者註:現行「報關業設置管理辦法」)規定,向海關申設報關行,取得營業執照後,始得受託辦理報關、納稅等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