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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服務品質推動及評鑑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7 年 10 月 15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2 年 01 月 09 日
發文字號: 中普秘字第1021000561號函
法規體系: 財政部關務署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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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行政院「政府服務創新精進方案」,並為激勵本關各單位及同仁主動、積極、創新,提升服務品質,訂定本作業要點。
二、服務品質業務推動範圍如下:
(一)服務作業程序之簡化與改進。
(二)機關形象之提升與對外行銷。
(三)跨機關服務整合或業務規劃。
(四)同仁學習成長之績效與加值。
(五)研發創新作為之推動與獎勵。
三、本關成立「服務品質推行小組」(以下簡稱推行小組),由第一副關務長擔任召集人,秘書室主任為執行秘書,企考機要股股長為幹事,其餘成員由本關單位選派下列人員共同組成,其職務異動者並由其接任人為之:
(一)九等非主管(未設九等非主管單位者,為資深同仁)一人。
(二)業務一組、業務二組、稽查組、保稅組、機動儀檢組等單位另派承辦人員一名以上,其餘單位則視需求選派。
(三)秘書室事務出納股、資訊股及企考機要股經辦人員各一名。
四、推行小組負責本關提升服務品質業務之輔導、推動、管考及造冊報告等業務,並視需要召開會議研討各項相關事宜以落實執行。
五、推行小組應酌情辦理對於服務品質績效表現優異、值得取法機構之觀摩活動或邀約講演,以藉由標竿學習加速機關成長。
六、各單位對於服務品質之提升事項及其成果應隨時記錄。績效提報方式如下:
各單位自行上網(網址為本關內網績效專區/各單位績效專區網頁)公布每月服務績效彙整事蹟及紀錄(如服務流程便捷措施、申辦案件流程簡化程度、申辦案件書表減量程度、案件處理流程查詢公開與主動回應程度、服務整合或業務規劃作為、創新加值作為、學習成長績效、教育訓練、辦理活動之簽註、計畫、會議紀錄、訪查報告、檢討報告、宣導資料及相關活動代表相片等請一併上傳)。
七、績效評核方式如下:
(一)每季末由企考單位上網彙總各單位公布績效,並評選排序每季為民服務績優單位陳核。
(二)評核結果登載於本關內網各單位績效專區網頁,並視需要召開「服務品質推行小組」會議強化提報內涵。
八、依本要點評鑑之年度為民服務績優單位,其相關工作推動人員應予簽報敘獎或納列服務品質之敘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