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4.08.21 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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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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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國有財產署:141 筆
141.
099.07.21
廢/停
出租之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得予讓售範圍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規定「併計鄰接可供合併建築之國有土地」之解釋
行政規則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