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3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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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令:修正「民營退稅業者及特定營業人辦理外籍旅客購物退稅應注意事項」部分規定,自106年9月1日生效
主管機關:
財政部賦稅署
發文機關:
財政部
發文日期:
106.07.24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10600559380號 令
異動性質:
修正
生效狀態:
本次發布之條文全部或部分尚未施行(實施)
生效日期:
106.09.01
法規名稱:
民營退稅業者及特定營業人辦理外籍旅客購物退稅應注意事項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