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4.19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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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關務署令:修正「保稅貨物進出保稅倉庫押運加封作業要點」第3點規定,自105年3月10日生效
主管機關:
財政部關務署
發文機關:
財政部關務署
發文日期:
105.03.09
發文字號:
台關業字第1051003004號 令
異動性質:
修正
生效狀態:
本次發布之條文全部或部分尚未施行(實施)
生效日期:
105.03.10
法規名稱:
保稅貨物進出保稅倉庫押運加封作業要點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