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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4.19 10:07

財政部關務署令:修正「保稅貨物進出保稅倉庫押運加封作業要點」第3點規定,自105年3月10日生效

主管機關: 財政部關務署
發文機關: 財政部關務署
發文日期: 105.03.09
發文字號: 台關業字第1051003004號 令
異動性質: 修正
生效狀態: 本次發布之條文全部或部分尚未施行(實施)
生效日期: 105.03.10
法規名稱: 保稅貨物進出保稅倉庫押運加封作業要點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