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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5 15:18

財政部令:訂定「受理個人或中小企業依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三十五條之一規定申請免徵所得稅作業要點」,自即日生效

主管機關: 財政部賦稅署
發文機關: 財政部
發文日期: 104.05.12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10404514330號 令
異動性質: 訂定
生效狀態: 自公(發)布日或溯及施行(實施)
法規名稱: 受理個人或中小企業依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三十五條之一規定申請免徵所得稅作業要點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