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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4 19:01

財政部關務署令:修正「財政部關稅總局所屬關稅局複驗貨櫃(物)作業要點」第2點、第3點、第4點規定,並修正名稱為「財政部關務署所屬各關複驗貨櫃(物)作業要點」,自即日生效

主管機關: 財政部關務署
發文機關: 財政部關務署
發文日期: 102.07.23
發文字號: 台關緝字第1021015882號 令
異動性質: 修正
生效狀態: 自公(發)布日或溯及施行(實施)
法規名稱: 財政部關務署所屬各關複驗貨櫃(物)作業要點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