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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0 16:28

財政部關務署令:修正「中華民國(臺灣)與薩爾瓦多暨宏都拉斯共和國自由貿易協定進口貨物通關作業要點」第9點、第11點規定,自即日生效

主管機關: 財政部關務署
發文機關: 財政部關務署
發文日期: 102.04.03
發文字號: 台關業字第10210070021號 令
異動性質: 修正
生效狀態: 自公(發)布日或溯及施行(實施)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臺灣)與薩爾瓦多暨宏都拉斯共和國自由貿易協定進口貨物通關作業要點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