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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4.18 12:50

財政部令:核釋「國有財產法」第53條規定有關非公用財產類之空屋、空地面積計算方式

主管機關: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發文機關: 財政部
發文日期: 102.03.07
發文字號: 台財產管字第10240003401號 令
異動性質: 訂定
生效狀態: 自公(發)布日或溯及施行(實施)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