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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5 16:24

財政部令:核釋「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8條規定,專營專業性勞務之執行業務者,銷售其非經常買進、賣出且專供專業性勞務使用而持有之固定資產,免辦稅籍登記並免徵營業稅

主管機關: 財政部賦稅署
發文機關: 財政部
發文日期: 107.05.02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10604704460號 令
異動性質: 訂定
生效狀態: 自公(發)布日或溯及施行(實施)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