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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4.19 01:44

財政部令:核釋「所得稅法」第17條、第36條條文,個人或營利事業對於機關團體依法設立賑災專戶之捐贈得以匯款收據列報捐贈扣除額或費用

主管機關: 財政部賦稅署
發文機關: 財政部
發文日期: 100.03.23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10004017660號 令
異動性質: 訂定
生效狀態: 自公(發)布日或溯及施行(實施)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