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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4.19 17:38

報關行受託報關因不可歸責於納稅人致逃漏菸酒稅其罰責依代理規定處理

主管機關: 財政部關政司
發文機關: 財政部關政司
發文日期: 094.07.14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09400327950號 令
異動性質: 訂定
容:
關於報關行受託辦理報關,因不可歸責於納稅義務人之過失而致逃漏稅款,其菸酒稅之罰責歸屬一案,請本諸職權依民法有關代理之規定辦理。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