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財政部令:修正「進口貨物先放後稅實施辦法」第4條、第5條條文

主管機關: 財政部
發布機關: 財政部
發布日期: 099.12.20
發布字號: 台財關字第09905910990號 令
異動性質: 修正
施行狀態: 自公(發)布日或溯及施行(實施)
法規名稱: 進口貨物先放後稅實施辦法
圖表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