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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危機事件預防及應變作業規定」自即日停止適用。

主管機關: 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
發布機關: 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
發布日期: 110.03.26
發布字號: 北普秘字第1101015332號函
異動性質: 廢止
法規名稱: 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危機事件預防及應變作業規定
容:
「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危機事件預防及應變作業規定」自即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