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4.01.15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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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令:修正「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自106年1月1日生效;第2點附件1有關電子發票證明聯「格式二」,自106年4月1日生效
主管機關:
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
發文機關:
財政部
發文日期:
106.01.12
發文字號:
台財資字第1050003637號 令
異動性質:
修正
生效狀態:
本次發布之條文全部或部分尚未施行(實施)
生效日期:
106.04.01
法規名稱:
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