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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令:修正「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自106年1月1日生效;第2點附件1有關電子發票證明聯「格式二」,自106年4月1日生效

主管機關: 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
發文機關: 財政部
發文日期: 106.01.12
發文字號: 台財資字第1050003637號 令
異動性質: 修正
生效狀態: 本次發布之條文全部或部分尚未施行(實施)
生效日期: 106.04.01
法規名稱: 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