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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令:修正「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舉債不符規定之減少或緩撥統籌分配稅款作業原則」,自即日生效

主管機關: 財政部國庫署
發文機關: 行政院
發文日期: 105.08.26
發文字號: 院授財庫字第10503711780號 令
異動性質: 修正
生效狀態: 自公(發)布日或溯及施行(實施)
法規名稱: 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舉債不符規定之減少或緩撥統籌分配稅款作業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