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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財政部辦理法規草案預告作業原則」第十二點,並自即日生效。

主管機關: 財政部法制處
發文機關: 財政部法制處
發文日期: 108.01.21
發文字號: 台財法字第10813902080號 函
異動性質: 修正
旨: 修正「財政部辦理法規草案預告作業原則」第十二點,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名稱: 財政部辦理法規草案預告作業原則
法: 財政部辦理法規草案預告作業原則
容:
財政部辦理法規草案預告作業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