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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知識管理獎勵要點」,自即日生效。

主管機關: 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
發文機關: 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
發文日期: 107.07.30
發文字號: 資地字第1070002556號 函
異動性質: 修正
旨: 修正「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知識管理獎勵要點」,自即日生效。
法規名稱: 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知識管理獎勵要點
容:
一、依據:為擴大知識分享範圍,型塑財政資訊中心(以下稱本中心)為學習型組織,擬透過『知識管理獎勵要點』,鼓勵同仁發揮樂於分享的工作精神,建立本中心知識創新的文化。
二、目的:為推動本中心知識管理物件分享,並鼓勵同仁積極參與,改善知識分享文件品質,並兼顧知識文件分享數量,特訂定本要點。
三、適用對象:本中心全體同仁。
四、激勵方式:
(一)每年頒發組室榮譽獎及個人獎:
1.組室榮譽獎:為增進各組室團體榮譽,依據系統知識點數統計後,取前三名,於專案會議中口頭獎勵,並於內網知識管理(KM)專區公告得獎單位,以茲鼓勵。
2.個人獎:依據系統知識點數統計後,各取前三名,惟每人累計獎勵額度以嘉獎二次為限。
(1) 知識家三名:給予記嘉獎一次。
(2) 分享達人三名:給予記嘉獎一次。
(3) 學習達人三名:給予記嘉獎一次。
(4) 暢銷作家三名:給予記嘉獎一次。
(5) 解題達人三名:給予記嘉獎一次。
(二)個人表現特別傑出者,經年終評審會議確認再簽報知識長予以獎勵。
五、知識分享績效評審會議:由本中心知識管理委員會召開評審會議,審定後結果,移請人事室簽辦並公布。
六、評選標準:
(一)評選對象:包含組(室)及個人。組室包括:綜合規劃組、國稅組、地方稅及徵課組、資通營運組、系統設計及資理組、電子發票組、支援服務室、秘書室、人事室、主計室、政風室,共計十一個單位。
(二)評選種類、項目與積分:
(附註一)
(三)評選基準計算方式:
1.組室榮譽獎:以各組(室)平均每人積分(積分/每人)高者為優勝,各組室積分計算方式如下: 組室個人總和/ 組室登入KM人數。
2.個人獎:
(1) 知識家:由個人總合積分合計最高者獲得。
(2) 分享達人:每年由個人「發表操作文件、發表創作文件」積分合計最高者獲得。
(3) 學習達人:每年由個人「閱讀獎勵、在專家/討論園地發問問題」積分最高者獲得。
(4) 暢銷作家:每年由個人「被點閱、讀者正向評分、讀者負向評分」積分最高者獲得。
(5) 解題達人:每年由個人「回應別人的文件、以專家/審核者身份回答、在專家/討論園地回答問題」積分最高者獲得。
(四)各組室人數計算基準:以每年12月31日為基準日。
七、評選期間:每年評選一次,評選期間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並於次年2月底前辦理評選頒獎活動;108年之評選期為,自107年7月1日至108年12月31日;自109年起,評選期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並於次年2月底前辦理評選頒獎活動。
八、每年定期公布各組室上載知識文件數量於內網KM專區上以資激勵。
九、本要點所定各項獎勵項目,皆須經由本中心知識管理委員會審查通過並簽報  首長核可後實施。
圖表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