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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關務署令:修正「科學工業園區、農業科技園區、加工出口區保稅貨物於進口地海關通關作業規定」、「科學工業園區、農業科技園區、加工出口區保稅貨物於出口地海關通關作業規定」,自即日生效
主管機關: |
財政部關務署 |
發文機關: |
財政部關務署 |
發文日期: |
102.06.14 |
發文字號: |
台關業字第1021012742號 令 |
異動性質: |
修正 |
生效狀態: |
自公(發)布日或溯及施行(實施) |
法規名稱: |
科學工業園區、農業科技園區、加工出口區保稅貨物於出口地海關通關作業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