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 |
日期 |
標題 |
法規類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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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1. |
106.09.29 |
入境旅客或隨交通工具服務人員攜帶供自家寵物使用之動物用藥品限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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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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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2. |
095.11.16 |
二氧化硫殘留量超過每公升中0.25公克未逾0.4公克之酒品,應進行標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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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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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3. |
092.08.06 |
九二一地震災區國私有土地交換作業辦法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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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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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4. |
107.03.30 |
一百零六年度個人捐贈公共設施保留地或經政府闢為公眾通行道路之土地列報列舉扣除金額之計算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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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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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5. |
109.04.15 |
一百零八年度個人捐贈公共設施保留地或經政府闢為公眾通行道路之土地列報列舉扣除金額之計算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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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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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6. |
110.03.31 |
一百零九年度個人捐贈公共設施保留地或經政府闢為公眾通行道路之土地列報列舉扣除金額之計算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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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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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7. |
108.04.02 |
一百零七年度個人捐贈公共設施保留地或經政府闢為公眾通行道路之土地列報列舉扣除金額之計算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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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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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8. |
111.03.22 |
一百十年度個人捐贈公共設施保留地或經政府闢為公眾通行道路之土地列報列舉扣除金額之計算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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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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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9. |
114.04.01 |
一百十三年度個人捐贈公共設施保留地或經政府闢為公眾通行道路之土地列報列舉扣除金額之計算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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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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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0. |
113.03.27 |
一百十二年度個人捐贈公共設施保留地或經政府闢為公眾通行道路之土地列報列舉扣除金額之計算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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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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