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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規

法規名稱: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豐原分局編制表
民國 102 年 01 月 04 日
法規內容: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豐原分局編制表

中華民國10214日財政部台財人字第10100732420號令制定

職稱

官等

職等

員額

備考

分局長

 

薦任至簡任

第九職等至第十職等

 

秘書

 

薦任

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

本職稱之官等職等暫列。

課長

 

薦任

第七職等至第八職等

 

審核員

薦任

第六職等至

第八職等

 

 

稅務員

 

 

委任或薦任

第五職等或第六職等至

第七職等

 

七十一

 

助理員

 

委任

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

十二

內五人得列薦任第六職等。

書記

委任

第一職等至第三職等

 

 

人事室

 

主任

 

薦任

第七職等至第八職等

 

本職稱之官等職

等暫列。

 

課員

 

委任或薦任

第五職等或

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政風室

 

 

主任

 

 

薦任

 

第七職等至第八職等

 

 

本職稱之官等職

等暫列。

 

 

 

 

 

 

主計室

主任

薦任

第七職等至第八職等

 

本職稱之官等職

等暫列。

 

課員

 

委任或薦任

第五職等或

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佐理員

 

 

 

委任

 

 

 

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

 

 

 

得列薦任第六職

等(係由本職稱一人與助理員職稱尾數一人,合併計給。)


 

      

一○一

 

附註:

1、本編制表所列職稱、官等職等,應適用「甲、中央機關職務列等表之十三」之規定;該職務列等表修正時亦同。

2、本編制表自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