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苗栗分局編制表
中華民國102年1月4日財政部台財人字第10100732420號令制定
職稱
官等
職等
員額
備考
分局長
薦任至簡任
第九職等至第十職等
一
秘書
薦任
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
本職稱之官等職等暫列。
課長
第七職等至
第八職等
四
審核員
第六職等至
三
稅務員
委任或薦任
第五職等或第六職等至
第七職等
三十
助理員
委任
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
五
內二人得列薦任第六職等。
書記
第一職等至第三職等
人事室
主任
第七職等至第八職等
主計室
課員
第五職等或
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佐理員
第四職等至
得列薦任第六職等
(係由本職稱一人
與助理員職稱尾數
第六職等
一人,合併計
給。)
合
計
四十九
附註:
1、本編制表所列職稱、官等職等,應適用「甲、中央機關職務列等表之十三」之規定;該職務列等表修正時亦同。
2、本編制表自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