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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22:18

歷史法規

法規名稱: 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辦事細則
民國 78 年 05 月 01 日
法規內容:
     第 一 章 總則
第 1 條
本細則依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 (以下簡稱本中心) 組織條例第十一條之規
定訂定之。


第 2 條
本中心之公務處理及各級人員之職責暨應導守事項,除法令別有規定外,
依本細則行之。


     第 二 章 職掌
第 3 條
主任秘書承主任、副主任之命,綜理下列事項:
一、文稿、文件之核閱。
二、重要或機密文件之分配、處理、編譯及核閱。
三、主持或參與各單位技術性之業務會議。
四、代表本中心評鑑部屬有關單位之資訊作業。
五、各單位業務推進之配合、聯繫、協調及督導。
六、執行年度工作計畫、定期工作會報或重要業務會議裁示及議案之管制
    考核。
七、工作報告及業務簡報之彙辦。
八、新聞聯絡及公共關係。
九、本中心法制作業事項。
一○、主任、副主任交辦事項。



第 4 條
高級分析師專門委員之職掌如左:
一、關于技術性或一般性專案業務之研究規劃。
二、關于指定業務之之審議或查核。
三、上級臨時交辦事項。



第 5 條
本中心設下列各組、室:
一、第一組。
二、第二組。
三、第三組。
四、第四組。
五、第五組。
六、秘書室。
七、人事室。
八、會計室。
前項各組得分科辦事。



第 6 條
第一組設下列各料掌理資訊作業計畫之規劃與審議、資訊稽核、資訊代碼
彙編及作業程序之統一,以及訓練等事項。
一、第一科辦理下列事項:
 (一) 本中心年度施政計畫之彙總及中長程計畫之規畫事項。
 (二) 本中心年度工作計畫之彙編事項。
 (三) 本中心各項業務計畫之追蹤管制及評核事項。
 (四) 本中心年報及定期報表之分析彙編事項。
 (五) 本中心大事記之彙編事項。
 (六) 本中心年度研究發展計畫之彙編事項。
 (七) 財政部所屬各機關及稽徵機關機容及設備之審及彙編事項。
 (八) 財政部所屬各機關及稽徵機關年度計畫及專案申請之審議及彙辦事
      項。
 (九) 財政部所屬各機關資訊作業整體規劃之協調事項。
 (一○) 財稅機構資訊作業單位聯席會議及稽徵機關首長聯席會議之協調
        及彙辦事項。
 (一一) 政府及其他機關 (構) 之電腦作業資訊運用交流之協調及彙辦事
        項。
 (一二) 本中心年度預算事前分析與執行績效評估事宜。
 (一三) 上級臨時交辦及其他有關事項。
二、第二科辦理下列事項:
 (一) 財政部所屬各機關及稽徵機資訊稽核制度之研訂及資訊稽核業務之
      執行事項。
 (二) 財政部所屬各機關及稽徵機關資訊作業績效之評核事項。
 (三) 財政部所屬各機關及稽徵機關資訊作業安全之檢查與評核事項。
 (四) 財政部所屬各機關及稽徵機關資訊作業內部稽核有關作業辦法訂定
      之輔導、檢查與評核事項。
 (五) 財政部所屬各機關及稽徵機關電腦處理各項應用系統稽核事項。
 (六) 上級臨時交辦及其他有關事項。
三、第三科辦理下列事項:
 (一) 財政部所屬各機關及稽徵機關資訊作業各種代碼、標準、規範、程
      序、及格式之審核及管理事項。
 (二) 本中心資訊作業各種代碼訂定、推動及管理事項。
 (三) 本中心資訊作業及系統發展程序標準之訂定及維護事項。
 (四) 本中心資訊作業規劃設計標準之訂定及維護事項。
 (五) 本中心資訊作業系統代號、檔案名稱、資料欄項及名稱規範之訂定
      及管理事項。
 (六) 本中心資訊作業軟體外包作業要點之訂定及維護事項。
 (七) 上級臨時交辦及其他有關事項。
四、第四科辦理下列事項:
 (一) 財政部所屬各機關資訊作業訓練計畫之協調及推動事項。
 (二) 本中心及稽徵機關資訊作業訓練之研訂、執行及評核事項。
 (三) 各電腦公司或資訊機構與本中心有關之年度訓練計畫之彙整及受訓
      人員選派與評核事項。
 (四) 本中心資訊作業訓課程 (包括講師之聘請與訓練埸所訂定等) 之研
      訂及計劃事項。
 (五) 本中心資訊作業訓練教材之彙編錄影及印製事項。
 (六) 本中心建教合作計畫之協調及推動事項。
 (七) 本組行政管理事項。
 (八) 上級臨時交辦及其他有關事項。



第 7 條
第二組設下列各科掌理全國國稅電作之系統設計、規劃、督導、及手冊訂
定等事項。
 (一) 綜合所得稅電腦作業之可行性研究事項。
 (二) 綜合所得稅電腦作業之系統規劃、測試及輔導訓練事項。
 (三) 綜合所得稅電腦作業年度計畫之擬訂及專案申請之配合審議事項。
 (四) 稽徵機關就地處理綜合得稅電腦作業之督導、評鑑、及機容評估事
      項。
 (五) 財稅機關綜合所得稅電腦作業之協調、聯繫,及配合事項。
 (六) 綜合所得稅電腦作業之經費、人力、材料、紙張及磁帶、磁碟預估
      管制事項。
 (七) 綜合所得稅電腦作業系統文書作業規範及處理手冊之撰寫、更新事
      項。
 (八) 上級臨時交辦及其他有關事項。
二、第二科辦理下列事項:
 (一) 營利事業所得稅電腦作業之可行性研究事項。
 (二) 營利事業所得稅電腦作業之系統規劃、測試及輔導訓練事項。
 (三) 營利事業所得稅電腦作業年度計畫之擬訂及專案申請之配合審議事
      項。
 (四) 稽徵機關就地處理營利事業所得稅電腦作業之督導、評鑑及機容評
      估事項。
 (五) 財稅機關營利事業所得稅電腦作業之協調、聯繫及配合事項。
 (六) 營利事業所得稅電腦作業之經費、人力、材料、紙張及磁帶、磁碟
      預估管制事項。
 (七) 營利事業所得稅電腦作業系統文書、作業規範及處理手冊之撰寫、
      更新事項。
 (八) 上級臨時交辦及其他有關事項。
三、第三科辦理下列事項:
 (一) 貨物稅及遺產贈與稅電腦作業之可行性研究事項。
 (二) 貨物稅及遺產贈與稅電腦作業之系統規劃、測試及輔導訓練事項。
 (三) 貨物稅及遺產贈與稅電腦作業年度計畫之擬訂及專案申請之配合審
      議事項。
 (四) 貨物稅及遺產贈與稅電腦作業之督導、評鑑、及機容評估事項。。
 (五) 貨物稅及遺產贈與稅電腦作業之協調、聯繫及配合事項。。
 (六) 貨物稅及遺產贈與稅電腦作業之經費、人力、材料、紙張及磁帶、
      磁碟預估管制事項。
 (七) 貨物稅及遺產贈與稅電腦作業系統文書作業規範及處理手冊之撰寫
      、更新事項。
 (八) 上級臨時交辦及其他有關事項。
四、第四科辦理下列事項:
 (一) 其他國稅電腦作業之可行性研究事項。
 (二) 其他國稅電腦作業之系統規劃、測試及輔導訓練事項。
 (三) 其他國稅電腦作業年度計畫之擬訂及專案申請之配合審議事項。
 (四) 稽徵機關就地處理其他國稅電腦作業之督導、評鑑、及機容評估事
      項。
 (五) 財稅機關其他國稅電腦作業之協調、聯繫及配合事項。
 (六) 其他國稅電腦作業之經費、人力、材料、紙張及磁帶、磁碟預估管
      制事項。
 (七) 其他國稅電腦作業系統文書、作業規範及處理手冊之撰寫更新事項
      。
 (八) 上級臨時交辦及其他有關事項。
五、第五科辦理下列事項:
 (一) 國稅電腦作業之輔導訓練事項。
 (二) 電腦處理國稅之各項作業系統之執行、修改維護及更新事項。
 (三) 國稅程式設計、測試、維護及輔導事項。
 (四) 國稅電腦作業進度之擬定、執行管制及自行查核事項。
 (五) 國各項作業年度工作計畫之彙編及管制事項。
 (六) 國稅電腦作業系統文書、作業規範、處理手冊之更新管制事項。
 (七) 本組各項業務資料之統計分析及編報作業事項。
 (八) 國稅電腦作業異常問題之研判解決事項。
 (九) 行政管理事項。
 (一○) 上級臨時交辦及其他有關事項。



第 8 條
第三組設下各科掌理全國地方稅、徵課管理電作之系統規劃、設計、執行
  督導、手冊訂定等事項。
一、第一科辦理下列事項:
 (一) 營業稅及娛樂稅電腦作業之可行性研究事項。
 (二) 營業稅及娛樂稅電腦作業之系統規劃、測試、維護及執行輔導訓練
      事項。
 (三) 營業稅及娛樂稅電腦作業年度計劃之擬訂及專案申請之配合審議事
      項。
 (四) 營業稅及娛樂稅電腦作業進度之擬訂、執行管制、自行查核及異常
      問題之研判解決事項。
 (五) 稽徵機關就地處理營業稅及娛樂稅電腦作業之督導、評鑑及機容評
      估事項。
 (六) 與營業稅及娛樂稅有關機關電腦作業之協調、聯繫及配合事項。
 (七) 營業稅及娛樂稅電腦作業之經費、人力、材料、紙張及磁帶  磁碟
      預估管制事項。
 (八) 營業稅及娛樂稅電腦作業文書、作業規範及處理手冊之審訂、更新
      事項。
 (九) 上級臨時交辦及其他有關事項。
二、第二科辦理下列事項:
 (一) 房屋稅及契稅電腦作業之可行性研究事項。
 (二) 房屋稅及契稅電腦作業之系統規劃、測試、維護及執行、輔導、訓
      練事項。
 (三) 房屋稅及契稅電腦作業年度計畫之擬訂及專案申請之配合審議事項
      。
 (四) 房屋稅及契稅電腦作業進度之擬訂,執行管制,自行查核及異常問
      題之研判解決事項。
 (五) 稽徵機關就地處理房屋稅及契稅電腦作業之督導、評鑑、及機容評
      估事項。
 (六) 房屋稅及契稅有關機關電腦作業之協調、聯繫及配合事項。
 (七) 房屋稅及契稅電腦作業進度之經費、人力、材料、紙張及磁帶、磁
      碟預估管制事項。
 (八) 房屋稅及契稅電腦作業系統文書、作業規範及處理手冊之審訂、更
      新事項。
 (九) 上級臨時交辦及其他有關事項。
三、第三科辦理下列事項:
 (一) 地價稅及土地增值稅電腦作業之可行性研究事項。
 (二) 地價稅及土地增值稅電腦作業之系統規劃、測試、維護及執行、輔
      導訓練事項。
 (三) 地價稅及土地增值稅電腦作業年度計畫之擬訂及專案申請之配合審
      議事項。
 (四) 地價稅及土地增值稅電腦作業進度之擬訂、執行管制、自行查核及
      異常問題之研判解決事項。
 (五) 稽徵機關就地處理地價稅及土地增值稅有關機關電腦作業之督導、
      評鑑、及機容評估事項。
 (六) 地價稅及土地增值稅有關機關電腦作業之協調、聯繫及配合事項。
 (七) 地價稅及土地增值稅電腦作業之經費、人力、材料、紙張及磁帶、
      磁碟預估管制事項。
 (八) 地價稅及土地增值稅電腦作業系統文書、作業規範及處理手冊之審
      訂、更新事項。
 (九) 上級臨時交辦及其他有關事項。
四、第四科辦理下列事項:
 (一) 工程受益費及使用牌照稅電腦作業之可行性研究事項。
 (二) 工程受益費及使用牌照稅電腦作業之系統規劃、測試、維護及執行
      、輔導訓練事項。
 (三) 工程受益費及使用牌照稅電腦作業年度計畫之擬訂及專案申請之配
      合審議事項。
 (四) 工程受益費及使用牌照稅電腦作業進度之擬訂、執行管制自行查核
      及異常問題之研判解決事項。
 (五) 稽徵機關就地處理工程受益費及使用牌照稅有關機關電腦作業之督
      導、評鑑、及機容評估事項。
 (六) 工程受益費及使用牌照稅有關機關電腦作業之協調、聯繫及配合事
      項。
 (七) 工程受益費及使用牌照稅電腦作業之經費、人力、材料、紙張及磁
      帶、磁碟預估管制事項。
 (八) 工程受益費及使用牌照稅電腦作業系統文書、作業規範及處理手冊
      之審訂、更新事項。
 (九) 本組行政管制事項。
 (一○) 上級臨時交辦及其他有關事項。
五、第五科辦理下列事項:
 (一) 課徵管理電腦作業之可行性研究事項。
 (二) 課徵管理電腦作業之系統規劃、測試、維護及執行、輔導訓練事項
      。
 (三) 課徵管理電腦作業年度計畫之擬訂及專案申請之配合審議事項。
 (四) 課徵管理電腦作業進度之擬訂、執行管制、自行查核及異常問題之
      研判解決事項。
 (五) 稽徵機關就地處理課徵管理電腦作業之督導、評鑑、及機容評估事
      項。
 (六) 與課徵管理有關機關電腦作業之協調、聯繫及配合事項。
 (七) 課徵管理電腦作業之經費、人力、材料、紙張及磁帶、磁碟預估管
      制事項。
 (八) 課徵管理電腦作業系統文書、作業規範及處理手冊之審訂更新事項
      。
 (九) 上級臨時交辦及其他有關事項。
六、第六科辦理下列事項:
 (一) 稅務管理及地方稅電腦作業之輔導訓練事項。
 (二) 稅務管理及地方稅電腦作業系統之執行、修改維護及更新事項。
 (三) 稅務管理及地方稅電腦作業程式之設計、測試、維護及輔導事項。
 (四) 稅務管理及地方稅電腦作業進度之擬訂、執行管制及自行查核事項
      。
 (五) 稅務管理及地方稅電腦作業年度工作計畫之彙總及管制事項。
 (六) 稅務管理及地方稅電腦作業系統、文書作業規範、處理手冊之更新
      管制事項。
 (七) 稅務管理及地方稅電腦作業異常問題之研判解決管制事項。
 (八) 本組各項業務資料之彙總、編報作業事項。
 (九) 上級臨時交辦及其他有關事項。



第 9 條
第四組設下列各科掌理稅務資訊運用,財政部電腦作業系統,軟體綱路技
術資料庫及檔案管理、主機操作及管制等事項。
一、第一科辦理下列事項:
 (一) 國庫、金融、海關、國產及徵課中央彙總電腦作業可行性研究事項
      。
 (二) 國庫、金融、海關、國產及徵課中央彙總電腦作業之系統規劃、測
      試及輔導訓練事項。
 (三) 國庫、金融、海關、國產及徵課中央彙總電腦作業相關資訊運用年
      度計畫及專案申請之配合審議事項。
 (四) 國庫、金融、海關、國產及徵課中央彙總電腦作業之協調、聯繫及
      配合事項。
 (五) 國庫、金融、海關、國產及徵課中央彙總電腦作業之經費、人力、
      材料、紙張及磁帶、磁碟預估管制事項。
 (六) 國庫、金融、海關、國產及徵課中央彙總電腦作業系統文書、作業
      規範及處理手冊之撰寫、更新事項。
 (七) 稅務資訊運用及本中心行政業務電腦作業之輔導訓練事項。
 (八) 稅務資訊運用及本中心行政業務電腦作業系統之執行修改維護及更
      新事項。
 (九) 稅務資訊運用及本中心行政業務電腦作業程式之設計、測試  維護
      及輔導事項。
 (一○) 稅務資訊運用及本中心行政業務電腦作業進度擬定、執行管制及
        自行查核事項。
 (一一) 稅務資訊運用及本中心行政業務電腦作業年度工作計畫之彙總及
        管制事項。
 (一二) 稅務資訊運用及本中心行政業務電腦作業系統文書、作業規範、
        處理手冊之更新管制事項。
 (一三) 稅務資訊運用及本中心行政業務電腦作業異常問題之研判解決事
        項。
 (一四) 各型電腦中文字型檔之維護與管理事項。
 (一五) 上級臨時交辦及其他有關事項。
二、第二科辦理下列事項:
 (一) 本中心電腦作業各項應用系統操作管制事項。
 (二) 本中心各項作業異常之分析協調改進事項。
 (三) 重要檔案備援及程式進館作業之管制事項。
 (四) 系統文書檔案等之維護更新管理事項。
 (五) 本中心各型主機處理工作優先順序之排定執行管制及自行查核管理
      事項。
 (六) 各項應用系統步驟檔之建立與維護事項。
 (七) 本中心年度計畫電腦作業各項機時使用耗材之預估。
 (八) 磁帶檔案及其他媒體作業之管理事項。
 (九) 本中心各項媒體檔案之調歸、維護與管理事項。
 (一○) 本組各項業務資料之統計分析及編報作業事項。
 (一一) 本組行政管理事項。
 (一二) 上級臨時交辦及其他有關事項。
三、第三科辦理下列事項:
 (一) 本中心各型電腦主機之操作、管理及汰換簽辦事項。
 (二) 本中心電腦週邊設備之管理及汰換簽辦事項。
 (三) 財政部所屬各機關及稽徵機關各型電腦設備及使用效率之評估、管
      理事項。
 (四) 本中心各型電腦使用機時之統計事項。
 (五) 本中心磁碟檔案運作之執行及管理事項。
 (六) 本中心各項電腦設備使用之耗材、彙總申購等事項。
 (七) 本中心機器設備之評估、彙辦。
 (八) 上級臨時交辦及其他有關事項。
四、第四科辦理下列事項:
 (一) 財稅網路設備年度計畫之擬定事項。
 (二) 財稅資訊作業各項系統軟體及套裝軟體之評估選用及建置管理事項
      。
 (三) 各型電腦套裝軟體、公用程式及各項軟體技術之研究開發輔導等推
      廣事項。
 (四) 財稅網通信協定之研析、制定與管理事項。
 (五) 財稅網路技術之研究、規劃、開發與管理事項。
 (六) 財稅網路作業之協調、聯繫、及配合事項。
 (七) 財稅網路作業之經費、人力、材料、紙張及磁帶、磁碟預估等管制
      事項。
 (八) 財稅網路作業規範及處理手冊之撰寫更新事項。
 (九) 財稅資料庫、駕構設計、作業系統規劃及應用管理事項。
 (一○) 本中心磁碟檔案運作之計畫、分配與檢查事項。
 (一一) 本中心應用程式異常狀況之研析與檢查事項。
 (一二) 上級臨時交辦及其他有關事項。
五、第五科辦理下列事項:
 (一) 財政部管理資訊電腦作業可行性研究事項。
 (二) 財政部管理資訊電腦作業之系統規劃、測試及輔導訓練事項。
 (三) 財政部管理資訊電腦作業年度計畫之擬定及專案申請之配合審議事
      項。
 (四) 財政部管理資訊電腦作業年度計畫之協調聯繫及配合事項。
 (五) 財政部管理資訊電腦作業之經費、人力、材料、紙張及媒體預估管
      制事項。
 (六) 財政部管理資訊電腦作業系統文書、作業規範及處理手冊之撰寫、
      更新事項。
 (七) 財政部電腦套裝軟體、公用程式及各項軟體技術之研究開發。
 (八) 上級臨時交辦及其他有關事項。
六、第六科辦理下列事項:
 (一) 財政部管理行政業務電腦作業之可行性研究事項。
 (二) 財政部管理行政業務電腦作業之系統規劃、測試及輔導訓練事項。
 (三) 財政部管理行政業務電腦作業年度計畫之擬訂及專案申請之審議事
      項。
 (四) 財政部各單位就地處理管理行政業務電腦作業之輔導、評鑑及機容
      評估事項。
 (五) 財政部管理行政業務電腦作業之協調、聯繫及配合事項。
 (六) 財政部管理行政業務電腦作業之經費、人力、材料、紙張及磁帶、
      磁碟預估管制事項。
 (七) 財政部管理行政業務電腦作業系統文書、作業規範及處理手冊之撰
      寫、更新事項。
 (八) 上級臨時交辦及其他有關事項。



第 10 條
第五組設下列各科掌理各項資料收件、整理、登錄、查詢、統計等事項。
一、第一科辦理左列事項:
 (一) 各項資料登錄作業及管理事項。
 (二) 登錄程式之製作、測試、維護及管理事項。
 (三) 登錄設備申購、汰換、詳估及管理事項。
 (四) 登錄設備使用時間之統計分析事項。
 (五) 登錄媒體耗材之申購及管理事項。
 (六) 財政部所屬各機關及稽徵機關登錄作業之輔導訓練事項。
 (七) 配合系統整合性、測試之登錄作業管理事項。
 (八) 登錄作業異常問題之解決。
 (九) 上級臨時交辦及其他有關事項。
二、第二科辦理下列事項:
 (一) 綜合所得稅各項資料收件整理 (點驗、分類編號、裝冊、裝箱、標
      符、核對) 登帳、建檔、發單、寄件、統計、分析及管制回報等事
      項。
 (二) 綜合所得稅檔案運用各項表報之處理統計分析及管制回報等事項。
 (三) 配合綜合所得稅系統整合性測試有關資料事項。
 (四) 作業上疑難問題之聯繫、協調及解決。
 (五) 上級臨時交辦及其他有關事項。
三、第三科辦理下列事項:
 (一) 綜合所得稅以外各項資料收件、整理 (點驗、分類、編號裝冊、裝
      箱、標符、核對) 登帳、建檔、發單、寄件、統計、分析及管制回
      報等事項。
 (二) 綜合所得稅以外檔案運用各項表報之處理統計分析及管制回報等事
      項。
 (三) 電腦作業各項代碼之配賦及查核管制。
 (四) 國民身份證及扣繳單位統一編號不合邏輯、重覆案件之查核管制及
      更正。
 (五) 配合綜合所得稅以外系統整合性測試有關資料事項。
 (六) 作業上疑難問題之聯繫、協調及解決。
 (七) 上級臨時交辦及其他有關事項。
四、第四科辦理下列事項:
 (一) 各項資料之縮影、查詢調件、倉儲及管理。
 (二) 微縮設備申購、汰換、評估及管理。
 (三) 微縮設備使用時間之統計分析。
 (四) 微縮設備耗材之申購及管理。
 (五) 財政部所屬各機關及稽徵機關使用微縮設備之輔導及訓練事項。
 (六) 中文字型之建立及維護作業。
 (七) 作業上疑難問題之聯繫協調及解決。
 (八) 上級臨時交辦及其他有關事項。
五、第五科辦理下列事項:
 (一) 查詢案件之處理、分析與統計。
 (二) 作業人員之工作量、作業品質管制表報之編製及工作成果之統計分
      析。
 (三) 外包建檔資料之驗收。
 (四) 作業上疑難問題之聯繫、協調及建議。
 (五) 本組行政管理事項。
 (六) 上級臨時交辦及其他有關事項。



第 11 條
秘書室掌理文書、總務及其他不屬各組室之行政事項。
一、印信典守事項。
二、文書之處理及研究改進事項。
三、文書之稽催管理事項。
四、檔案管理事項。
五、圖書雜誌之管理。
六、財產之登記、維護、修繕、購置、減損、報廢及統計。
七、辦公及會議處所之營建、修繕、租用、佈建管理及環境衛生事項。
八、辦公用品及機具之採購、登記、保管、分發及廢品處理。
九、公務車輛之登記、檢驗、調度、保養、修理及油料管理。
一○、電腦總機、分機及電梯之維護、保養、協調、連繫、事項。
一一、技工、工友之管理。
一二、技工、工友參加勞工保險及退職、撫卹之擬辦事項。
一三、防護工作之協調配合事項。
一四、零用金之保管、支付及報銷。
一五、各種票據及有價證券之收入、支付、保管及登記事項。
一六、現金出納及銀行往來帳冊之登記事項。
一七、經費收支結存表報之編造事項。
一八、員工現金給與清冊之編造及薪津發放事項。
一九、借支款、稅捐、保險費、互助金之出納事項。
二○、不屬於其他各組室之行政業務事項。
二一、上級臨時交辦及其他有關事項。



第 12 條
會計室掌理下列歲計、會計及兼辦統計事宜。
一、本中心年度預算、決算之籌劃及編審事項。
二、預算內款項依法流用及追加減預算之辦理事項。
三、預算之分配執行事項。
四、請求購辦及申請付款案件之審核事項。
五、原始憑證之核簽事項。
六、原招標比價、議價、查價之審核事項。
七、現金及財務出納保管之檢查事項。
八、工作計畫之執行進度與經費配合之審核事項。
九、採購材 (物) 料及營繕工程等驗收之監驗事項。
一○、員工薪資及各項補助費之核算登記事項。
一一、財產增減之查核事項。
一二、記帳憑證之繕製事項。
一三、帳目之登記及帳冊之保管事項。
一四、經費之請領及結報事項。
一五、會計表報之編送事項。
一六、本室人員異動之簽擬及考核事項。
一七、其他依主計法令或上級臨時交辦事項。



第 13 條
人事室掌理下列人事管理及人事查核事項:
一、人事規章之擬訂及人事管理之規劃改進事項。
二、組織編制及辦事細則之擬訂審議事項。
三、任免遷調分發之核簽擬辦事項。
四、銓審案件之查催及核轉事項。
五、出勤差假管理及統計事項。
六、考績、考成之籌辦及核轉事項。
七、獎懲案件之擬議及核轉事項。
八、職員級俸之簽擬及待遇標準之審訂事項。
九、退休撫卹案件之審議及核對事項。
一○、進修出國考察及出入境案件之擬辦事項。
一一、職員身分服務證明文件之核發事項。
一二、公務員保險案件之核發擬辦事項。
一三、員工福利之規劃事項。
一四、員工自強活動規劃事項。
一五、甄審及訓練之籌辦事項。
一六、各種人事資料之調查、登記、轉移、彙編及保管事項。
一七、職員錄及人事統計表報之編報事項。
一八、人事查核工作之策劃、執行與檢討事項。
一九、忠誠調查資料之蒐集、處理及運用事項。
二○、政治風氣資料之蒐集反映及建議事項。
二一、公務機密之維護事項。
二二、員工保防教育之推行事項。
二三、人員及設施之安全維護事項。
二四、其他依人事法令規定或上級臨時交辦事項。



     第 三 章 會議
第 14 條
本中心業務會議,由主任、副主任、主任秘書、高級分析師、專門委員
組長、室主任組成之,並得通知有關人員列席。


     第 四 章 附則
第 15 條
本細則自發布日施行。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