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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規

法規名稱: 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為民服務工作小組評核作業要點
民國 104 年 04 月 22 日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法規內容:
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為民服務工作小組評核作業要點
中華民國104年4月修訂
一、 目的
為提升本關優質與全方位創新與精進服務,落實「政府服務創新精進方案」及「政府服務品質獎實施計畫」,賡續推動本關年度提升服務品質執行計畫,特成立本工作小組,追蹤評核服務績效,俾提供便捷安全通關環境,提升本關為民服務形象。
二、 任務編組
本工作小組為任務編組,組織成員應建立職務代理人制度,於職務異動時列入移交。其任務及編組如下:
(一) 召集人:副關務長
1、 負責指揮本工作小組相關事宜。
2、 主持本關年度為民服務工作小組會議。
(二) 副召集人:主任秘書
1、 協助召集人辦理本工作小組相關業務。
2、 執行本關年度提升服務品質執行計畫相關業務。
(三) 執行秘書:秘書室室主任
1、 協助副召集人執行本關年度提升服務品質執行計畫相關業務。
2、 召集相關成員,督導辦理本關參加服務品質獎參獎申請及實地評審相關事宜。
(四) 小組成員:各組、室及分關簡任稽核以上人員
1、 依據「政府服務創新精進方案」擬定「關務署臺北關年度提升服務品質執行計畫」之單位執行策略及方法。
2、 負責督導推動前項經核定之執行計畫。
3、 督導所屬按季填報前項執行成果,於每季結束次月10日內送主辦單位彙總。
4、 配合辦理本關參加服務品質獎參獎申請及實地評審相關事宜。
(五) 主辦單位:秘書室企劃考核股
1、 彙整本關各單位所提執行策略及方法,擬定「關務署臺北關年度提升服務品質執行計畫」草案,提報工作小組研議,陳報關務長核定後實施。
2、 彙總各單位按季填報執行成果,作為不定期為民服務考核參考,擬具考核報告簽報關務長後追蹤考核。
3、 辦理本關參加服務品質獎參獎申請及實地評審相關事宜。
4、 彙總本關服務品質獎實地評審會議檢討改進事項。
5、 辦理本工作小組各項會議。
三、 執行評核
(一) 填報執行績效:各小組成員應督導所屬按季填報執行成果,未能具體呈現服務績效項目,應切實檢討,敘明改進作法。
(二) 辦理追蹤考核:主辦單位應按季彙總各執行單位執行績效,並不定期考核各單位為民服務情形。
(三) 擬具考核報告:前項考核有應改善或應補強事項,由主辦單位擬具考核報告,陳報關務長核閱後,影送各受考核單位參考及檢討改進。
四、 評核結果與績效
(一) 進行績效評核:評核執行績優或待改進事項,將列為本關各單位年終考績評核參考指標。
(二) 辦理檢討改進:經評核待改進事項,由主辦單位擬具考核報告,陳報  關務長核閱後,影送各受考單位參考及檢討改進,各受考單位於接獲考核結果1個月內,將改善情形查復主辦單位。
(三) 提供標竿學習:經評核執行績優事項,由主辦單位於考核報告中敘明,經關務長核閱後,得公布於本關內部網站,提供標竿學習。
五、 本工作小組得由召集人因應參獎或上級機關考核需要,選任適當人員,辦理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