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3.29 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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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依沿近海白帶魚產銷輔導及漁船運搬作業辦法運搬白帶魚至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之大陸地區港口者,免辦理出口報關
公發布日:
民國 108 年 10 月 24 日
發文字號:
台財關字第1081022047號 令
法規體系:
財政部關務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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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一、依沿近海白帶魚產銷輔導及漁船運搬作業辦法運搬白帶魚至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之大陸地區港口者,免依關稅法第 16 條第 2 項規定辦理出口報關。
二、本令自 108 年 10 月 9 日生效。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