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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5 17:34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虛報進口貨物進儲保稅倉庫數量者毋須補徵營業稅並處罰
公發布日: 民國 95 年 05 月 23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09504520350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關務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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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日商○○公司台北分公司以D8「外貨進保稅倉」報單申報進口貨物進儲保稅倉庫,涉及虛報數量乙案,准予比照本部94年3月16日台財稅字第09404515200號函規定,毋須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51條第7款規定補徵營業稅並處罰。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