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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0 22:36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超額攜帶或郵寄新臺幣入出境應向中央銀行申請核准
公發布日: 民國 81 年 10 月 19 日
發文字號: 台財融第811220043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關務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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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81日起,凡超額攜帶或以郵件寄送新臺幣出入臺灣地區者,應向中央銀行申請核准,持憑查驗放行。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