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4 01:08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報運進口貨物虛報產地符合輸入少量未開放准許進口之大陸物品准免辦輸入許可證未涉逃漏稅款免依本條例論處
公發布日: 民國 96 年 03 月 12 日
發文字號: 台總局緝字第0961002976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關務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
關於報運進口貨物涉及虛報產地,如符合經濟部公告有關輸入少量未開放准許進口之大陸物品准許免辦輸入許可證之規定,且未涉及逃漏稅款,免依海關緝私條例論處。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