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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0 17:00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出租管理辦法」第21條第2項規定解釋令
公發布日: 民國 97 年 10 月 15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產管字第09740019241號令
法規體系: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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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稱之保證人,係指須於82年7月21日前已具有行為能力,且在82年7月21日前具有該國有土地所在村里長、毗鄰土地所有權人或承租人資格者。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