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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0 15:19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輸入未經公告開放准許間接進口之大陸物品應依緝私條例及貨物稅條例併罰
公發布日: 民國 85 年 07 月 02 日
發文字號: 台財關第852014271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關務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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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報××貿易有限公司報運進口貨物乙批,經查驗結果涉及輸入未經公告開放准許間接進口之大陸物品,應依海關緝私條例規定議處,應否再依貨物稅條例規定科處罰鍰乙案,按本案既同時觸犯貨物稅條例,應併依貨物稅條例第32條第10款規定科處罰鍰。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