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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10.08 23:24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廢供人娛樂之收費電動彈珠台應課稅
公發布日: 民國 72 年 07 月 28 日
發文字號: 臺灣省稅務局稅三字第45586號函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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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置電動彈珠台營業,收取費用供人娛樂者,應依娛樂稅法第2條第1項第6款「其他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者」之規定,課徵娛樂稅。
(財政部115年9月24日台財稅字第11504589660號令廢止本函,詳相關法規)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