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4.07.01 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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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核釋依法與地方主管機關簽訂行政契約之長照特約單位,提供交通接送服務免徵營業稅
公發布日:
民國 114 年 06 月 25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11400555460號 令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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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長期照顧服務法第32條之1規定與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簽訂行政契約之長照特約單位,提供同法第11條第8款規定之交通接送服務,屬政府委託代辦之社會福利勞務,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8條第1項第4款規定,免徵營業稅。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