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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自一百十三年四月一日起至同年六月三十日止,機動調減進口黃豆、小麥及玉米3項貨物應徵之營業稅100%
公發布日: 民國 113 年 03 月 28 日
發文字號: 院臺財字第1130003941號 公告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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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公告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四月一日起至一百十三年六月三十日止,機動調減進口黃豆、小麥、玉米3項貨物應徵之營業稅100%。
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9條之1第2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