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8 12:35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機動調降藥用酒精原料貨品關稅稅率
公發布日: 民國 112 年 02 月 21 日
發文字號: 台財關字第1121003562號 公告
法規體系: 財政部關務署
圖表附件:
法規功能按鈕區
主旨: 公告機動調降藥用酒精原料貨品關稅稅率。
依據:關稅法第七十一條及行政院一百十二年二月十三日院臺財字第一一二一○○三二九二號函。
公告事項:
一、機動調降藥用酒精原料貨品關稅稅率,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二月二十七日起至一百十二年八月二十六日止,實施期間如遇稅則修正,機動稅率自動終止實施,改依修正後稅率課徵。
二、檢附「機動調降90%以上未變性酒精原料貨品關稅稅率品目表」1份。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