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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4.06.06 15:25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一百零九年度營利事業借款利率最高標準及員工薪資通常水準
公發布日: 民國 108 年 12 月 16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10800704450號 令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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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定「一百零九年度營利事業借款利率最高標準及員工薪資通常水準」
一、一百零九年度營利事業借款利率最高標準:
(一) 向金融業借款之利息,依約載利率,核實認定。
(二) 向非金融業借款之利息,其利率最高不得超過月息一分三厘,超過部分不予認定。
二、一百零九年度營利事業員工薪資通常水準:
(一) 公司組織及合作社職工之薪資(包括年節獎金),核實認定。
(二) 獨資及合夥組織之資本主、執行業務合夥人及職工之薪資(包括年節獎金),核實認定。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