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4.06.27 0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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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以日圓為計價單位之期貨交易稅額計算規定
公發布日:
民國 105 年 11 月 03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10504669210號 令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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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以日圓為計價單位之期貨交易,期貨交易稅代徵人依本部104年7月20日台財稅字第10404027050號令規定計算之外國貨幣應納稅額,按個別期貨交易契約彙整交易當日之日圓應納稅額,四捨五入計算至整數。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