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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4.07.13 16:04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健保署為審核經濟弱勢民眾設籍前之外籍配偶健保費補助案得函查申請人全家各類所得資料
公發布日: 民國 99 年 01 月 22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09904503760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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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編者註: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為辦理經濟弱勢民眾設籍前之外籍配偶健保費補助案審核作業需要,函請提供申請人全家人口各類所得資料乙案,核屬公務需要,准予提供,毋須逐案報部核准。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