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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9 13:52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緝菸犬隊執勤作業程序
公發布日: 民國 104 年 07 月 23 日
發文字號: 基普稽字第1041019331號 函
法規體系: 財政部關務署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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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檢送「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緝菸犬隊執勤作業程序」及逐點說明各1份。

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緝菸犬隊執勤作業程序

一、為強化緝菸犬隊之執勤部署,提升緝菸績效,特定訂本作業程序。

二、緝菸犬隊之執勤作業程序分為勤前作業、勤務部署、現場執勤及勤後檢討程序。

三、 勤前作業程序:

(一)  過濾艙、報單:查緝()單位過濾可疑高風險廠商之艙、報單資料,提供緝菸犬隊作為執勤部署之標的;緝菸犬隊亦可自行過濾、篩選前開資料,或蒐集相關情資部署查緝。

(二)  外單位情資通報:配合檢、警、調等外單位之情資通報與支援請求,共同執行緝菸勤務。

四、勤務部署程序:

(一)  船邊部署:犬隊自行或聯合各查緝單位機動執行船邊部署勤務,對高風險可能夾藏私菸之貨櫃於卸櫃時進行偵測,若犬隻產生異狀行為反應,立即開啟檢視。如此區域因車輛來往密集,且橋式機進行貨櫃吊掛裝卸,須注意犬隻及領犬員的安全。

(二)  櫃場部署:犬隊於櫃場執勤部署時,得先對地面之貨櫃進行偵測,或配合查緝單位篩選高風險之可疑貨櫃(含轉口貨櫃),如置於二階以上,應先將其置放於地面進行偵測,若犬隻產生異狀行為反應,立即開啟檢視。

(三)  管制門哨部署:犬隊於高風險貨櫃輪卸載時段,部署管制門哨,使用移動式平台讓犬隻躍上後偵測板架上之貨櫃櫃門,如犬隻產生異狀行為反應,立即開啟檢視。

五、現場執勤程序:

(一)  犬隻偵測:領犬員引領犬隻對標的物進行偵測,須注意犬隻反應及安全。

(二)  反應確認:犬隻如對偵測之貨櫃產生明顯反應,而非蹲坐,為避免犬隻誤判,應再派其他犬隻進行雙重確認。

(三)  貨櫃儀檢:犬隻如對偵測之貨櫃產生明顯反應,而非蹲坐,得安排貨櫃儀檢。

(四)  開櫃檢視:犬隻如有明顯蹲坐反應,應開櫃檢視。

六、勤後檢討程序:

(一)  執勤影片檢討:領犬員每日執勤後,應檢視當日執勤影片並檢討缺失,以落實執勤部署及犬隻訓練發展。

(二)  執勤狀況記錄:領犬員每日檢視緝菸犬執勤影片後,應詳實記錄犬隻狀況,並定期提報強化執勤能力之訓練計畫,及將紀錄寄送緝毒犬培訓中心,供訓練師作為督導及評估建議之參考。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