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執行進口舊舟車零組件通關作業,特訂定本注意事項。
二、所稱舊舟車零組件為ㄧ般之通稱,其樣態為使用過、堪用或部
分損壞之舊車零組件、舊船零組件及舊機械零組件等。如舊引
擎、舊冷媒壓縮機、舊空氣壓縮機、舊變速箱、舊車軸及其他
各種零組件等歸屬海關稅則號別第八十四、八十五及八十七章
之進口貨物。
三、稽查作業:
(一)稽查單位股長應掌握業者拆櫃進倉訊息,進口人將櫃裝舊舟
車零組件拆櫃進倉後,應即將准單或報單影本等相關資料送
交當日進口倉值勤關員。
(二)值勤關員收到當日各批拆櫃進倉申請資料,應自行過濾風險
較高之貨櫃進行監視進倉作業,股長並得視貨櫃數量斟酌增
派人力協助辦理,拆櫃前應依貨櫃(物)動態查核系統之資
料,先行研判貨櫃是否放置過久,貨櫃號碼及封條外觀是否
有異狀,封條號碼是否正確,避免貨物在拆櫃過程中遭掉包
。
(三)拆櫃進倉時,如發現來貨有未申報、件數不符等情事,應填
具實到貨物與申報不符通報單通報;對於當日未能提領出倉
之貨物應加強巡查其儲放情形有無異動,並確認監視系統是
否正常運作,以防止拆櫃進倉貨物失竊。
四、驗貨作業:
(一)查驗前由驗貨主管批示報單之查驗重點,如屬通報案件,應
通知緝毒犬隊及機動稽核組機動巡查關員支援查驗。
(二)查驗時應就來貨逐件詳細核對貨名、數量、重量、廠牌、型
號、引擎號碼及排氣量、規格、隨附配備及新舊程度等,並
注意是否夾雜新品或管制物品。
五、分估作業:
(一)C2報單如未詳細報明貨名、規格、尺寸等影響稅則及價格因
素,或報運舊舟車零組件包含高單價、高稅率之冷氣機、除
濕機等電器類新品(含 STOCK存倉品),報價嚴重偏低者,
分估關員應主動簽准更改通關方式為C3查驗,並批示取樣、
拍照或檢送型錄。
(二)審核應施檢驗商品之通關代碼CI000000000002時,分估關員
除應注意報單單一項次金額是否逾美金一千元外,另應注意
審核相同貨名之項次,是否藉不同型號、廠牌化整為零,以
規避商品檢驗之情事,必要時應主動簽准更改通關方式為C3
查驗,移請驗貨關員查明。
(三)分估關員應注意審核申報價格,倘發現其申報價格偏低,符
合進口貨物完稅價格審核作業規定者,應以IE13程式列印送
查價三聯單移請基隆關機動稽核組查價,防杜不法。
(四)基隆關機動稽核組查價簽復未檢附貨樣或型錄無法查價案件
,分估關員不得逕依原申報核估結案,應要求進口人提供貨
樣或型錄再送查價或以貨價同意書辦理增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