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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4.07.14 09:23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本條第1項第1款所稱「短匿稅額」之認定以稽徵機關核算納稅義務人應補徵之稅額為準
公發布日: 民國 99 年 01 月 15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09904505600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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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稅法第54條第1項第1款所稱「短匿稅額」之認定,應以稽徵機關核算納稅義務人應補徵之稅額為準。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