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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4.07.14 20:24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法拍土地移轉未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供核致溢繳稅款無稅捐稽徵法第28條第2項之適用
公發布日: 民國 98 年 11 月 18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09800238280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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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法院拍賣之土地移轉時,納稅義務人未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供核致溢繳稅款,有無修正稅捐稽徵法第28條第2項規定之適用,請參照本部98年10月23日台財稅字第09800238260號函辦理。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