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中區國稅局編制表
職稱
官等
職等
員額
備考
局長
簡任
第十二職等至第十三職等
一
本職稱之官等職等,為組織法律所定。
副局長
第十一職等
主任秘書
第十職等
組長
薦任至
第九職等至第十職等
六
本職稱之官等職等暫列。
室主任
薦任
第九職等
二
副組長
主任
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
十三
稽核
三十二
一、本職稱之官等職等暫列。
二、內十人得列簡任第十職等。
分析師
第七職等至第九職等
股長
第七職等至第八職等
八十一
審核員
八十
專員
管理師
委任至
第五職等至第七職等
十九
稅務員
委任或
第五職等或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五七六
科員
二十
助理員
委任
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
一○○
內五十人得列薦任第六職等。
書記
第一職等至第三職等
十
人
事
室
秘書
三
八
得列薦任第六職等(係由本職稱一人與主計室佐理員職稱尾數一人,合併計給)。
政
風
內一人得列薦任第六職等。
主
計
四
委任或薦任
佐理員
合 計
九九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