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4.07.01 17:03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向國外購買供教育研究或實驗之勞務免徵營業稅適用範圍
公發布日: 民國 101 年 07 月 10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10100594550號 令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
符合關稅法第49條第1項第6款、同法施行細則第29條及教育研究用品進口免稅辦法第2條所稱教育或研究機關,其向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之外國事業、機關、團體、組織購買供教育、研究或實驗使用之勞務,得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6條之1規定免徵營業稅。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