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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4.07.02 02:42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第2條第1項第1款之特種貨物,應不包括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法核准之殯葬設施及其坐落土地
公發布日: 民國 101 年 05 月 30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10100087230號 令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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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2條第1項第1款規定之特種貨物,應不包括經直轄市、縣(市)政府依法核准之殯葬設施及其坐落土地。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