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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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財政部98年6月11日台財稅字第09804532340號令
公發布日:
民國 101 年 05 月 24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10104557440號 令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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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檢索
農業科技園區內之園區事業及海關管理之物流中心接受國外客戶訂購保稅貨物,並依其指示將該保稅貨物運交指定之國內課稅區買受人,且取得外匯收入者,其營業稅可適用
零稅率
。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