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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4.07.02 02:47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財政部75年4月19日台財稅第7541699號函
公發布日: 民國 101 年 05 月 24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10104557440號 令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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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稅區營業人銷售貨物至國內課稅區,課稅區之買受人應按進口貨物規定辦理者,該保稅區營業人之銷售額應免開立統一發票,惟應列入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