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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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為保全債權對廠商進口貨物設定假扣押所衍生貨櫃延滯費由國庫支付
公發布日:
民國 97 年 09 月 04 日
發文字號:
台財關字第09700345990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關務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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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為保全債權,對廠商進口貨物設定假扣押所衍生之貨櫃延滯費,因屬公務需要應由國庫支付。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