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4.07.09 17:28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友善列印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舉辦期貨商、期貨顧問事業及期貨經理事業業務員在職訓練等課程收入之營業稅徵免。
公發布日:
民國 100 年 01 月 07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09900482440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
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舉辦期貨商、期貨顧問事業及期貨經理事業業務員在職訓練等課程,如經查明受訓業務員所屬公司為公會之會員,且其課程費用係由該公司會員支付,則公會舉辦在職訓練課程所收取之收入,應認屬其依法經營銷售與會員之勞務,得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
8
條第
1
項第
11
款規定,免徵營業稅。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