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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9 03:43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公營事業顧問所領交通費屬薪資所得
公發布日: 民國 0 年 00 月 00 日
發文字號: 58台財稅發第13675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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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營事業顧問所領之交通費,應屬薪資所得,現行所得稅法尚無免稅規定,自須合併薪資收入扣繳稅款並計徵綜合所得稅。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